1、 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通常是指使用集体商标的不同企业用以标明其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材料、生产方式或其他特性的一种标识。持有人既可以是这些企业所结成的某一协会,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实体,包括公共机构或合作团体。
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有责任确保其成员符合一定标准(这些标准通常在关于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例中规定)。因此,集体商标的作用就是让公众了解使用集体商标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性。许多国家要求在使用集体商标时,附有关于该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例的副本。
集体商标常用来宣传带有某具体地区特点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创建一个集体商标不仅有助于这些产品在国内(和有时在国际上)进行销售,而且还为当地厂家之间开展合作提供框架。要创建一个集体商标,实际上必须同时要制定若干标准和共同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集体商标可以成为促进当地发展的一个有力手段。
尤其设想一下某些产品可能具有为某一具体地区所特有的一些特点,而且是与该地区的历史、文化、社会条件相关的。这时可以用集体商标来代表这些特点,并作为销售这些产品的基础,从而使所有生产者受益。
因此,中小企业协会可以注册集体商标,联手进行该中小企业集体的产品销售,从而提高产品知名度。集体商标可以与生产者用于具体商品的单独商标共同使用。这让各公司能使自己的产品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并同时可以受益于集体商标所带来的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信心。
所以,集体商标可以成为中小企业的一个有用的手段,能帮助它们克服其因规模小和各自为政而在市场上所遇到的一些挑战。
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一)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二)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三)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四)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五)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2、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一般只要产品符合某些规定标准即可使用,而不限于任何成员。凡可证明所涉产品符合若干规定标准的人,均可使用证明商标。著名的证明商标有纯羊毛标志(WOOLMARK),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用100%羊毛制成的。
在许多国家,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只能由某一具体的企业群体(例如:某协会的成员)使用,而证明商标则可由任何符合证明商标注册人所规定标准的人使用。证明商标的一项重要要求是,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实体必须被认为“有能力为所涉产品作出证明”。
证明商标可与生产者用于某具体商品的单独商标同时使用。作为证明商标使用的标签让人一看便知该公司的产品符合使用证明商标所要求的具体标准。
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一)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二)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
(三)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
(四)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手续;
(五)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六)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七)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